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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天然气管道(私自改动天然气管道)

时间:2025-04-30 07:27:02 作者:自改天然气管道(私自改动天然气管道) 点击:

       大家好!今天让北京俊星环保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自改天然气管道(私自改动天然气管道)的问题,以下是北京俊星环保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一、私改燃气管道犯法吗

违法。燃气属于危险物品,不可以私自改燃气管道的。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燃气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还应属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私自改燃气管道违法。燃气属于危险物品,不可以私自改燃气管道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燃气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还应属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私自改装天然气管道的后果如下:
1.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
3.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二、燃气管道私自改了怎么办

燃气管道私自改了处理如下:
1、私自改燃气管道,如果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私改燃气管道立案标准: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6、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7、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8、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9、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私自改天然气管道违法吗

       法律分析:是违法的,我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就是北京俊星环保对于自改天然气管道(私自改动天然气管道)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自改天然气管道(私自改动天然气管道)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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