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排水系统规范
4.煤矿矿井主、副水仓及水泵房设计中有什么新规定
5.煤矿矿井主、副水仓及水泵房设计中有什么新规定
6.矿山排水排水系统
一般矿井的主要水仓总容积应能容纳6至8小时的井下正常涌水量。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矿井正常涌水量的4倍。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6至8小时的采区正常涌水量。对于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差异特别大的情况,矿井水仓的容量应编制专项设计,并报批。水仓容积的大小不仅与矿井涌水量相关,还与涌水量的变化系数及水中悬浮物的含量有关。在正常涌水量小于立方米/小时的情况下,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大于8小时的最小涌水量;在正常涌水量大于立方米/小时的情况下,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大于2倍的最小涌水量,并且符合有效容量大于4小时的最小涌水量要求。
矿井水处理工艺流程如下:矿井原水由井下提升泵直接送至预沉调节池。废水在预沉调节池中停留,以调节水质和水量。调节池底部设计为斜面,进水端设有斜返泥斗。通过池中设置的行车式刮泥机,将煤泥刮至泥斗,然后通过排泥泵送至污泥池。调节池的出水通过水泵送至反应池,在反应池中加入混凝剂和助凝剂,以增强沉淀处理效果。废水在斜管沉淀池中进一步沉降,去除水中的悬浮物,然后出水进入中间水池。沉淀分离的污泥沉积在池底泥斗中,通过控制排泥阀定期排入污泥池。中间水池中的水通过两组水泵分别送至制浆站回用或送至无阀滤池进行过滤处理,中间水池剩余的水外排。无阀滤池的出水进入消毒池,在消毒池入水口投加二氧化氯进行消毒,以保持处理后水中有一定的余氯量。消毒后的水再通过回用水泵送至用水点回用。
矿井井下防治水的措施有哪些
井下防治水的主要措施包括:
1. 留设防水煤(岩)柱:为了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渗入工作地点,需要留设一定宽度和高度的防水煤(岩)柱。这些煤(岩)柱包括井田边界煤柱、断层防水煤(岩)柱、上下水平(或相邻采区)防水煤(岩)柱、水淹区防水煤(岩)柱、地表水体防水煤(岩)柱、煤层露头防水煤(岩)柱等。这些煤(岩)柱的宽度和高度在《煤矿安全规程》中有明确规定,严禁开采。
2. 建筑防水设施:防水闸门和防水墙是井下防水的主要安全设施。对于受水患威胁严重的矿井,在井下巷道布置和生产矿井开拓延伸或采区设计时,应预留防水闸门、硐室和防水墙的位置,以便在水患发生时,实现矿井的分区隔离,缩小灾情影响范围,控制水势危害,确保矿井安全。
3. 井下探放水: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窑、含水层、断层、陷落柱等有水害隐患的地点时,应先探明水情,然后有计划地将水放出。探放水应遵循“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不可疏忽大意,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探水与掘进应交叉进行,探水钻孔终孔位置应始终超前掘进工作面一定距离,每次掘进长度不得超过允许的掘进距离。
4. 完善排水系统:每个矿井都应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水泵的防排水能力应在小时内排出矿井小时内的最大涌水量,排水管应与之相适应。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在矿井发生水灾时,矿井主排水泵不能停止运行,水泵司机必须坚守岗位。
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排水系统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排水系统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排水设备选择与布置应确保安全有效。根据矿井涌水量、水质及开采条件等因素,合理选用水泵、水管及配电设备,确保排水能力满足需求。同时,设备布置应符合安全规程,便于操作和维护。
水仓和沉淀池的设置要科学合理。水仓应有足够的容量,以容纳矿井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时的排水需求。沉淀池则用于沉淀水中的杂质,防止堵塞排水管道,确保排水的顺畅。
排水管路系统的设计与安装也是关键。管路直径、壁厚及连接方式等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保排水效率和水流稳定性。同时,管路应设置必要的阀门和检测仪表,便于调节和控制水流。
此外,井下排水系统还应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设施。例如,设置防水门以防止突水事故,安装水位报警装置以实时监测水位变化,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
综上所述,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排水系统规范涉及设备选择、布置、水仓沉淀池设置、排水管路系统设计安装以及安全保护设施等多个方面。遵循这些规范可以确保排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矿井主、副水仓及水泵房设计中有什么新规定
1. 煤矿矿井的设计中,主、副水仓是关键组成部分,它们需要能够互相切换使用,以确保在清洁或维护一个水仓时,另一个水仓能够继续正常运作。
2. 对于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以及生产矿井的新水平,如果矿井的正常涌水量达到或超过立方米每小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足够存储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3. 对于正常涌水量超过立方米每小时的矿井,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可以通过公式 V=2(Q+)来计算,其中V表示有效容量,Q表示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然而,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应小于4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4.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够容纳4小时的采区正常涌水量,以满足采区排水需求。
5. 对于那些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差异极大的特殊情况,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需要进行专门的设计,以确保安全有效的排水。
6. 在水仓的进口处,应安装箅子以防止大块物质进入水仓,造成堵塞。
7. 对于采用水砂充填、水力采煤或其他导致涌水中含有大量杂质的矿井,除了箅子外,还应设置沉淀池,以便于杂质的沉淀和清除。
8. 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保持在其总容量的%以上,以确保有足够的空间来接纳新的涌水,避免水仓溢满。
煤矿矿井主、副水仓及水泵房设计中有什么新规定
煤矿矿井设计中,主水仓和副水仓的设置至关重要。主水仓和副水仓需相互独立,当一个水仓进行清理工作时,另一个水仓能够继续正常使用。新建或改扩建矿井,以及生产矿井的新水平,当矿井正常涌水量低于立方米/小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积需确保在8小时内能容纳全部正常涌水量。对于正常涌水量超过立方米/小时的矿井,主要水仓的有效容积计算公式为V=2(Q+),其中V代表水仓的有效容积,单位为立方米;Q为矿井每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单位为立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能小于4小时矿井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则需要具备容纳4小时采区正常涌水量的能力。对于那些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差异极大的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的设计需进行专门的规划。
此外,水仓进口处必须安装有箅子,以防止异物进入。对于采用水砂充填、水力采煤或其他导致涌水中含有大量杂质的矿井,应在水仓进口处设置沉淀池。为确保水仓的有效利用,空仓容量需保持在总容量的%以上。
这些设计要求有助于保障矿井的安全运行,防止因水患导致的生产事故。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可以有效提升矿井的排水效率,确保矿井的正常生产和运营。
矿山排水排水系统
矿山排水系统主要包括三种方式:直接排水、分段排水和集中排水。首先,直接排水由于设备投资和运营成本较低,且易于管理,适合涌水量适中的情况。但需注意,直接排水对水泵的扬程和水管的承压要求较高,因此需要确保设备足够强大和稳定。
当矿井涉及多水平生产时,如果上部水平涌水量较大,宜采用分段排水策略。即先将下部涌水排至上部,再由上部水平排出地面,以避免下部水平安装大流量水泵。反之,如果下部水平涌水量大,直接排至地面更为合适,以简化设备配置。
在上部水平涌水量非常小时,可以采用集中排水,将上水平的水自然流入下水平,上部水平无需设置水泵,这有助于节省资源。
对于巷道水沟,其断面设计需考虑流量、坡度、沟壁粗糙度和允许流速等因素。水仓容量应确保能容纳矿井4到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以防止因电力故障导致的水位过高,同时也有助于平衡矿井的电力需求。水仓入口应配备篦子,以过滤杂质,特别是当水中含大量杂物时,还应设置沉淀池,防止淤泥和杂物进入水泵。为了保证排水系统的可靠性,主要水仓应采用双仓设计,以便于交替清理,确保持续的排水效果。